學校行政于1月6日印發(fā)《湖州師范學院學報編輯委員會章程》(湖師院校辦發(fā)〔2024〕1號),現(xiàn)就文件修訂情況以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修訂背景
一是學報編委會領導機制發(fā)生了改變。現(xiàn)由校長擔任編委會主任,相關的副校長擔任編委會副主任,委員由二級學院院長以及部分學術水平好的教授組成。二是中宣部、國家新聞出版署對期刊相繼出臺了新的文件,為落實新的文件精神,學報編輯部牽頭修訂《湖州師范學院學報編輯委員會章程》(以下簡稱《編委會章程》)。
二、修訂依據(jù)
為有效發(fā)揮學報編委會作用,提升學報學術質量,落實國家對期刊出版新的文件精神等,參照省內外同類高校學報章程,結合學報編委會工作實際,修訂本章程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編委會章程》共六章十五條,對總則、組織、主要職責、遴選、產(chǎn)生和任期、工作機制等作了闡述、提出相關規(guī)范要求,為編委會工作開展提供有效保障。
(一)明確編委會的功能。編委會是學校編輯出版工作的學術研究、指導、咨詢和評議機構,旨在對期刊的改革和發(fā)展等重要問題開展研究、指導、咨詢和評議工作。
(二)明確編委會組成以及編委會、主任和副主任、委員等各自的主要職責。編委會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員組成,其中編委會主任 1 名、副主任 2-3 名、編委會委員 15-25 名。編委會主任、副主任一般由校領導兼任。編委會委員組成要體現(xiàn)學科的代表性和權威性,可根據(jù)工作需要適當增減。編委會主任負責編委會的全面工作,副主任協(xié)助主任工作。
(三)對編委會委員的遴選條件、產(chǎn)生程序、任期與換屆、工作機制提出具體要求。委員的遴選包括政治、學術、引領能力等標準。編委會委員人選由學報編輯部負責提出建議名單,經(jīng)編委會正副主任審議,上校長辦公會審批后予以聘任。每屆編委會委員任期4年,可連聘連任。并對編委會委員的履職機制、會議機制和保障制度等方面作出規(guī)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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